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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
(一)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二)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例外:
1、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2、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
(三)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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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产?
遗产是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财产权利(积极财产),也包括财产义务(消极财产)。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
2. 遗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
3. 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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