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独立”—中国掀起数字打假风暴● 本刊记者 文 平
引题: 2002年10月8日,广东茂名市统计局作出一个将对中国政府统计形象具有深远影响的决定:数百名政府统计系统的干部职工必须统一佩戴"中国政府统计"标志胸章。外界将此举理解为地方政府统计决意告别虚假数字重塑统计形象的一个标志。 观察家注意到,2000年之后,尤其是今年以来,中国统计系统正在悄悄掀起一场雷厉风行的数字打假风暴,统计人员“不容数字作假”的声音在四处回荡。在地方,统计部门已不再是地方官员手中可以随便把玩的泥团,统计数字也不再是企事业单位可以任意勾兑的酒水。从行政处罚到对簿公堂,诞生已经19年的《统计法》得到了空前的尊重。人们认为,得到维护的不仅是《统计法》的尊严,还有真实、独立的政府统计形象。人们相信,我们很快就能真正迎来统计的“独立”: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统计监督的权力。
中国:决意告别虚假数字时代 由高层发起的自上而下的统计打假行动硝烟尚未散尽,由地方发起的自下而上的统计打假再次展开,席卷神州。一些地方官员铿锵有力的支持,让新一波打假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最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在打假的制度层面取得了突破,明确提出不以数字“取官”。 统计局:胜诉 2002年8月8日,安徽省安庆市统计局“笑”了。漫长的二审过后,在被告席上“坐”了两个轮回的安庆市统计局,打赢了安庆首例统计行政诉讼官司。 官司肇始于去年的全国统计执法检查。在仔细缜密的数字“大搜捕”行动中,一批弄虚作假者浮出水面。安徽省盐业公司潜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潜山公司”)也“不幸”被查处。案由是:未依法办理统计登记。安庆市统计局对照《统计法》的条文,作出了他们认为恰如其分的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和罚款3000元。 然而,潜山公司并不认为他们受到的行政处罚“恰如其分”。不服气的他们试图磋商未果,进而于2001年11月15日,向安庆市人民政府提起复议申请。 安庆市政府的复议结果,依旧让潜山公司不服气。复议部门认为:安庆市统计局对这一案件的查处事实清楚,主体合法,证据确凿,处罚正确,程序合法。所以,他们态度鲜明地表示:维持安庆市统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不服气的潜山公司选择对簿公堂。2002年3月26日,他们将一纸诉状递交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他们要用诉讼挽回“面子”。 大观区法院真的给了他们“面子”。法院判决:撤销安庆市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理由是:程序不当。 随后,安庆市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开始了新一轮的法律论证,资深法律界人士的意见一致:执法程序是合法的。 几天后,安庆市统计局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统计法》的尊严与安徽盐业公司潜山公司“面子”之间,他们毫不犹豫地看中了前者。法庭调查、法庭陈述—一系列程序后,法院当庭宣判:安庆市统计局程序合法,且称,该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适当,主体合法。终审判决撤销了初审判决,维持了安庆市统计局原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至此,经过11个月的复议、应诉、上诉,安庆市第一例统计行政处罚诉讼案以统计部门胜诉而告终。 另一个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案件,发生在一年多以前的河南郑州。郑州市统计局在郑州市首起统计行政诉讼案中,也是以胜诉而告终。 时间追溯到2000年2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统计局向郑州市八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送达了《统计报表催领单》,告之他们应于次日上午补领统计报表,“八方”接到催领单后未按要求领取。4天后,郑州市统计局将催领单换成了《郑州市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和举行听证的权利。 这一回,“八方”当天就领取了统计报表,并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没有申请听证,后于第二天上报了统计报表。依照《统计法》,“八方”的行为已然是“拒报统计资料”。 旋即,郑州市统计局将告知书换成了决定书。3月7日,《郑州市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八方”有关人士,内容是:警告并罚款8000元。 “八方”于一个月后向河南省统计局申请复议。两个月后河南省统计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郑州市统计局在查处此案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予以维持。和安徽盐业公司潜山公司一样,“八方”不服,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样的结果是,原告一审在区法院胜诉,二审在市中院败诉。终审判决维持郑州市统计局2000年3月7日作出的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这两起案件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都是所在城市的第一起统计行政诉讼案,诉讼本身在社会上和统计部门内部引起的震动,甚至超过了诉讼结果。人们似乎对谁胜谁输变得不再在意。安庆市一位资深律师说:“统计局,这个在很多企业和个人眼中原本好商量的‘小角色’,现在不仅大胆依法行政,还不惜撕破脸皮,与人对簿公堂。你不能对这样的变化不感到吃惊!” 据悉,两个案件还分别震动了安徽、河南两省。安庆市统计局的案例在中国统计信息网粘贴后,影响波及全国。最直接的表现是,社会各界对统计部门的工作更为配合,一些以往发几次通知还不办理的单位,开始主动办理登记。 “处罚令”雪片般飘扬 2001年7月,国家统计局部署了一场席卷全国的统计大检查,名为“《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在各地地毯式全面铺开,一张张“处罚令”从各地统计局手中,雪片般飘向违法对象。 2002年夏天,中国银行河南灵宝市支行瞒报统计资料被查处。从发现问题到实施处罚,三门峡市统计局的“处罚令”,在坚持整整一年后发挥了效力。 2001年7月,一个由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联合组建的检查组在三门峡市成立,他们的职责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抽查,看看《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落实到什么程度。所谓的“两办通知”指的是,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坚决反对在统计数据中弄虚作假的通知》。 当月24日,检查组对中国银行灵宝市支行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人员简单地翻阅一下账目,便从支行2001年二季度报表上发现了猫腻:他们上报本季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1.6万元,实际抽查结果为16.5万元。由于统计员上报报表时,将临时人员工资以及特殊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漏填,导致二季度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瞒报4.9万元。 对于这样的统计违法行为,“立案处理”便成了三门峡市统计局毫不犹豫的举措。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在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上一目了然。但该单位对处罚令熟视无睹,拒不履行,借口是统计人员业务不熟练。统计局当仁不让,按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的权威,致使该单位幡然醒悟,2002年6月22日,他们履行了“处罚令”。 尽管“处罚令”在一些作假者眼中的分量比不上法院的判决书,但各地统计局在“处罚令”上表现出的执著,如同张艺谋电影中那些执著的主人公。 此前不久,河南省宜阳县统计局也等到了“处罚令”被执行的一天。宜阳县统计局发现宜阳县农行的报表”劳动报酬”一项相差5.2万元,已构成瞒报统计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县农行作出警告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和我们已经见怪不怪的反应一样,县农行不服,认为他们的两份报表虽相差5.2万元,但从主观上讲,其并没有瞒报故意,也没有修正、压低数字的行为,故此不能认定为瞒报统计资料,要复议。宜阳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决定,维持宜阳县统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因为根据国家统计局”报表数字比实际数字少即属于瞒报,报表数字比实际数字大即属虚报”的解释,该行为属瞒报行为。 几经周折,不服气的县农行在“处罚令”前服气了。 当然,不是每个“处罚令”都遭遇同样的艰难险阻。但是“处罚令”不受尊重之事却屡屡发生。毕竟,在我们这个对统计法规长期被漠视的社会环境下,坚持给违法者以处罚还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所幸,我们的统计部门做到了。”安徽省司法局一位处长感慨地说。 “三权独立”:从春天到 冬天的努力 由高层发起的自上而下的统计打假行动硝烟尚未散尽,由地方发起的自下而上的统计打假再次展开,席卷神州。一些地方官员铿锵有力的支持,让新一波打假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最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在打假的制度层面取得了突破,明确提出不以数字“取官”。 2002年3月,河南省三门峡市统计工作会议在春天里召开,市府要员的表态让统计干部如沐春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继祥语气坚决地强调: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赵作此番强调的理论依据是: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是人们认识社会的有力武器,是各级党政领导进行科学决策的依据。数据不准将会造成认识上的误导、决策上的失误,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和赵继祥一样,其他省市很多官员强调,支持统计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部门的“三权独立”: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统计监督的权力。 一个月后,广东省广州的统计打假工作随后展开。 广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向全市下发了一个名字冗长的通知:《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 通知把统计上的虚报、浮夸,视为一股“歪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坚决反对并制止之。 如何刹住这股“歪风”? 广州市委和市政府试图从干部和制度层面突破。 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广州市委市政府要求他们必须带头学法、守法,率先垂范。不仅要带头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而且要支持和保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鼓励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绝不能为完成经济增长目标,而给下级层层压指标或分解指标。不得利用职权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不得纵容或袒护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更不得对拒绝和抵制篡改统计数据、检举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在制度上,广州市委市政府郑重提出, 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不以数字“取官”。既要看发展速度,更要看长远和整体的效益。不能简单地凭数字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更不能以数字“取官”,防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对那些利用职权,靠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地位的领导人,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把他们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对所骗取的各种荣誉和奖励予以取消。 一个季度后,浙江省在炎热的夏天,全面启动了“统计执法专项检查”。 7月,一个比广州“两办”通知的名称更为冗长的通知,陆续发送到浙江省各市统计局:《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通知下发后,浙江各市一个个相继发文进行部署:杭州市统计局专门建立专项检查办公室,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温州市统计局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全市开展《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金华市统计局确定了检查的总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进行全局动员,要求全局参与,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并明确要求这次检查不允许有办案”空白”县。 2002年9月,秋天里的安徽省统计局开展了一个活动:统计宣传检查月活动。活动声势之大,可谓“轰轰烈烈”。 9月16至20日,安徽省统计局组成2个统计执法检查组,分别由两位副局长带领,进驻统计执法工作较薄弱的天长市和广德县进行统计执法重点检查。在对市、县统计局的统计基础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以及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后,执法检查组再选定乡镇、部门和统计调查单位,深入到30多个统计调查单位进行检查。一些统计违法行为被曝光被查处。 2002年的冬天还没有到来,但数字打假决不会就此终结。 国际组织盛赞中国 统计的进步 中国对虚假统计的整治,赢得了一些国际组织的尊敬。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在海外怀疑中国统计数据准确性的论调甚嚣尘上的背景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盛赞“中国统计工作增加了透明度”。 此前,海外有怀疑中国经济增长速度者,以中国地方上报数字存在不实为口舌,否定中国经济的高增长,认为那是水分数字撑出的“伪增长”。尽管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科学地驳斥了这个论调,但一些人还是担心中国的国际形象受到损伤。 故而,当中新社2002年8月8日发布国际组织赞誉的消息时,中国人大感振奋。报道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最近新添中国网页,国际社会可以很方便地浏览有关中国宏观经济和社会人口数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部主任卡森女士此前一日表示:“这些信息增加了中国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并为国际社会与中国开展统计合作项目提供了依据。” 据悉,2002年年初,中国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有严格的统计标准,目的是生成全面精确的统计数据。 专家认为,加入GDDS有助于中国树立透明、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从根本上提高政策的效力,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因此,有专家称之为“中国统计加入世贸”。 另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统计局已经与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了统计合作项目,还与联合国、世界银行等21个国际组织以及亚洲、欧洲、美洲等4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统计资料交换关系。 这些,都较为有力地驳斥了“中国统计数据不实论”。 一位基层统计员说:“不能单纯地将国际组织的盛誉,归功于去年以来中国统计部门对虚假数字的打击,但是这两者之间一定是有紧密关联的。”
统计法:19年风雨兼程 从1983年《统计法》的诞生,到1996年《统计法修正案》的出台,再到近年发出的要求杜绝虚假数字的《两办通知》,统计法在中国筚路蓝缕,走过了风雨19年兼程路。去年以来,全国统计大检查声势浩大,统计行政处罚随处可见,统计行政诉讼也此起彼伏。尊重统计数字的真实性被社会各阶层广泛强调。观察家认为,《统计法》正在向本位回归。 《统计法》在维护 常识中诞生 统计是什么? 统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了解国情国力,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手段。 统计信息是什么? 统计信息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有效管理是不可能的。 统计法规是什么? 统计法规是保证统计得以顺利进行、统计信息准确无误的法律规章制度。 2002年10月10日,本刊记者与一位资深统计干部进行了上述问答。 1983年12月8日,是那位资深统计干部终身难忘的日子。这一天,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据说,那时很多统计干部激动得流泪。从“文革”和“大跃进”时代走过来的人们,对“卫星”数字感触太深刻。一个个虚假的数字,使人们似乎忘记了常识。 1987年2月,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统计法实施细则》。随后,一些省份陆续颁布了管理办法。如辽宁省就在1988年9月24日发布了《辽宁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老统计”认为,在当时,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加强统计工作、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不够健全的《统计法》并没有带来科学的统计。“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政绩考核方式,一定程度上使《统计法》形同虚设。 1990年9月17日,时任辽宁省统计局局长的张本勃在辽宁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说:“由于统计法制不健全,统计工作受人为干扰严重,在一些地区、部门、单位中,领导以权代法、以权谋私的现象比较普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违反规定滥发统计报表和擅自公布统计资料,违反统计保密规定,以及打击报复和无理刁难坚持原则的统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张举例说,1989年统计执法大检查,辽宁全省就查出1830多起统计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了247起,而这些违法行为主要来自各级行政领导的人为干扰。 他认为,《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对统计监督职能、监督检查权限、统计执法手段、统计法律责任等规定得很不完备,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统计监督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需要。 “地方宝剑”接连“出鞘” 感受到“尚方宝剑”——《统计法》不适合新形势的湖南省人大,于1988年6月,在湖南省第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从此湖南统计有了一把“地方宝剑”,统计工作纳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规范化轨道。全省从省到县都成立了政府分管统计的领导任组长,统计、监察、政府法制、司法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湖南的超前之举在全国震动很大。因为,直到次年的8月19日,国务院才批准国家统计局关于地方制定统计法规的报告。《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报告》中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法规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地方统计法规,以补充国家法规之不足或使之具体化”。 1990年前后,很多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制定地方统计法规的议案和提案,一把把“地方宝剑”锋芒毕露。 辽宁等省的地方统计法规,就是这样出台的。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保障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一些省份提出,必须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监督检查权。譬如辽宁,就在《条例》(草案)第三条规定:”省、市、县统计局是本行政区的统计执法机关,依法行使统计监督检查权”。并在第六条、第七条中规定了监督检查的10项内容,在第八条中规定了”被监督检查单位对统计检查员执行任务应予支持,据实提供有关资料,介绍情况,不得拒绝、隐瞒和阻挠。”这就保证了《统计法》中确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这”三权”的贯彻实施,使统计的客观性不受侵犯。 如此,国家法规中的不足得到了补充,且容易操作。 有了地方统计法规,有了行政诉讼法,便有了统计行政诉讼案件。1991年,全国第一起统计行政诉讼案件在湖南省开庭,最后以统计部门胜诉结案。 遗憾的是,10年内,这样的案件在全国还不多见。我们前文提到的安庆、郑州等市,在第一起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结束10年后才迎来他们所在城市第一起同类案件。 中国统计业的“新指南” 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对《统计法修正案》的表决,中国统计业有了新的”行动指南”。此后,《统计法》没有整治到的空白地带没有了。 空白地带首先表现在“数字出官,官出数字”上。 真实和准确是统计的灵魂和生命。地方法规的相继出台,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并没有带来完全的真实和准确。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虚报、瞒报现象愈演愈烈,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时有发生,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歪风悄然滋长并蔓延开来。 1996年的一则权威报道不点名地举例说,1993年底,某县预计乡镇企业总产值有40亿元左右,当县乡镇企业局领导打听到某市达到50亿元后,定下了超不过该市也不能差得太远的”统计基调”。有关领导立即召开了乡镇企业统计员紧急会议,当场就把乡镇企业总产值凭空拔高到48.485亿元。事后查明,该年县乡镇企业总产值只有35.68亿元,”水分”高达27%。 报道还援引一些地方的明确规定:“凡是乡镇企业产值超亿元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可提为副县级,或当场宣布为县委常委。”这样一来,便形成了”数据升官、官升数据”、”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的恶性循环。 《统计法修正案》不仅要整治“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还要在”钱买数字,数字生钱”的空白地带积聚整治力量。 据称,80年代中期后,各种非官方统计调查、统计评估、信息咨询服务活动风起云涌。但为了赚钱,一些调查咨询公司常常不择手段拉生意,承接大型调查活动。它们一无合格的人员,二无必须的技术手段,三无足够的资金,只好走走形式,甚至关起门来胡编乱造,只求蒙过委托人骗来金钱就万事大吉。 在民间调查统计业中还出现了一股”有偿评比”的歪风,一些”评价中心”在评价所谓的百强企业、百强县时,掌握的资料残缺不全,评价结论毫无公正性可言。一家市场调查所曾经策划了一次针对某种家用电器的市场调查。就在调查结果公布前夕,其中有一家企业探听到自己的名次很不理想,就找到市场调查所摊牌:”如果能进入前3名,就支付5万元;如果按现在的结果公布,一分钱也甭想;如果能排在第一可以加到10万元。”结果,为了这10万元,这家市场调查所毫不犹豫地让这家企业变成了”冠军”。 此外,随着中国民间统计调查业的发展,国外一些著名的调查组织也开始进入中国统计调查信息市场。其中有一些国外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心术不正地大搞所谓的”问卷调查”,借机刺探经济情报,甚至窃取国家秘密。一些国外组织和个人的不良企图一旦受阻,就不惜花重金买通中国国内调查组织为其效命。而国内一些”调查公司”也一心扑在赚钱上,根本不考虑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对于调查统计中的种种问题,出现的方方面面的法律空白,1996年出台的《统计法修正案》都一一作了规定。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在那时已成为中国统计业的共识。 统计干部上书国务院 2001年,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发出后,国家统计局部署了全国性统计大检查。《统计法》的尊严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维护。有人揣测,这与民间向高层的呼吁有一定关系。 之所以产生这样难以证实的“揣测”,是因为中国统计的误差大多是人为的。 稍具统计常识的人都知道,统计误差中有人为误差一说。人为误差是统计误差中产生因素最多的一类,分为度量性误差、知识性误差、态度性误差和干扰性误差。干扰性误差,也即统计对象或统计部门受某种利益驱动而虚报、漏报或者捏造统计数据所形成的误差。 就中国的实际而言,所有的误差几乎都是干扰性误差。1996年的《统计法修正案》并不能避免来自地方官员的人为的干扰,最后竟然发展到连反映社会发展状况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统计年报也作假。《统计法》遭到人为误差的践踏。 2000年,湖北省英山县一位从事多年统计工作的干部挺身而出,戳穿“数字造假”内幕。当年夏,英山县石头咀镇“老统计”方霖秉笔直书,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他们那里一些干部“数字造假”骗取“政绩”等问题。 位于大别山区的英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现年41岁的方霖农民出身,1984年入党,自修大专文凭,会计师职称,1986年至1994年在石头咀镇乡镇企业管委会负责财务、统计工作,1994年至1997年任镇办企业湖北升降器厂副厂长,1996年转为国家干部,1998年调镇经管站任经管员。 2000年12月18日,方霖心情沉重地对南方日报的记者说,英山县、乃至更大的范围,十几年来,在统计工作中,年年玩数字游戏,天文数字无限夸大,“假大空”花招层出不穷,50年代的浮夸风死灰复燃,越刮越猛,人们所编的“统计加估计,一级骗一级”等顺口溜,是真实反映。 方霖说, 90年代,统计程序颠倒,年初上级定计划,年末下级超完成,领导定指标、企业填报表。基层单位(企业、村、乡镇)一年增几倍,全县仅乡镇企业产值一年净增几个亿。他参加过3年全县乡镇企业年报汇编,乡镇企业局计财股安排我们汇编人员把各乡镇上报的各项指标数字汇总成草案,待乡企局局长向主管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汇报后,由副书记、副县长召集乡企、统计局长开会定案,确定一些重要指标,再反馈给我们进行分解调整、编制定案。 方霖说,他之所以敢斗胆向上反映本地”数字造假”问题,主要是到镇经管站工作后,看到”数字造假”加重了农民负担,侵害了农民利益。同时也看到,因弄虚作假、骗取“政绩”,近几年来,他所在镇不少主要领导先后都得以提拔和重用。另外,现在国家虽对农村统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地方作法更邪门了。以前镇里搞年报时,给基层单位发两套表,一套是草表,一套是正式表,明确规定,草表只能用铅笔填,以便镇里统计汇总时可根据需要随时修改,然后等镇总体年报报出后,各村再根据正式报表中分解给村的数据填报正式报表。现在的情况是,有的连草表都不用再填,因镇统计汇总时还要修改草表,嫌麻烦,而直接让基层单位盖好公章、填好报表人名,交空白表给镇里,待全镇总体年报报出后,让村里再来抄分解到村的表。乡村干部对“数字造假”见怪不怪——先填草表领导审定弄虚作假天衣无缝 。 据说,方霖的上书引起了国务院的重视。坊间人士将方霖的上书和2001年湖北省挤GDP数字水分联系在一起。尽管真实情况与省人大的监督有关。 2001年春天,湖北各市州政府新统计出的国内生产总值相继出现大幅“ 缩水”,共比2000年锐减800亿元。 新华社的报道说,多年来,湖北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实现省、市和县三级分级核算,而不是逐级汇总层层上报。由于一些地方领导相互攀比、好大喜功,“官出数字”之风愈演愈烈,一些领导干部直接施压干预统计部门工作,加上各级统计部门的测算方法、标本选择、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到1998年,全省市州GDP汇总数比省政府的核算数高出800多亿元。 去年以来,全国统计大检查声势浩大,统计行政处罚随处可见,统计行政诉讼也此起彼伏。尊重统计数字的真实性被社会各阶层广泛强调。2002年2月,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欧广源,要求广东统计部门站在超脱的高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真实,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否则弄出来的数字就没什么意义,还会贻误事业的发展。 观察家认为,风雨兼程19年的《统计法》正在向本位回归。
更新日期:2002-11-5 阅读次数:29960 现有评论:11点此查看网友评论>>> 上篇文章:2002年基层司法改革解读 下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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