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律师代理

司考培训

免费邮箱

论坛社区

学术广场 | 传媒频道| 企业护航 | 私人顾问| 仲裁天地 | 专业频道 | 特约讨论 | 法制文学社区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仲裁收费

案件受理费 案件处理费

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    

争议金额(人民币) 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5万元以下   最低不少于1250元 
5万元至20万元  2.5% 1250元加争议金额5万元 以上部分的2.5% 
20万元至50万元 2%  5000元加争议金额20万元 以上部分的2% 
50万元至100万元  1.5%  11000元加争议金额50万元 以上部分的1.5% 
100万元至300万元 0.5% 18500元加争议金额100万元 以上部分的0.5% 
300万元至600万元  0.45%  28500无中争议金额300万元 以上部分的0.45% 
600万元至1000万元 0.4%  42000元加争议金额600万元 以上部分的0.4% 
1000万元至2000万元  0.3% 58000元加争议金额1000万元 以上部分的0.3% 
2000万元至4000万元  0.2% 88000元加争议金额2000万元 以上部分的0.2% 
4000万元以上 0.15%  128000元加争议金额4000万元 以上部分的0.15% 
注意:仲裁费用表中的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申请仲裁时争议金额未确定的或情况特殊的,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争议所涉及权益的具体情况确定预先收取的仲裁费用数额。
    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