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男,1931年2月生于四川省南充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及苏州大学兼职教授、日本立命馆大学名誉法学博士。
王家福1950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5年——1959年在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1959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其中1988年——1994年任法学研究所所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作为中国民法学界的资深学者和学术带头人,王家福带领法学研究所的学者专家进行了一系列国家重点学术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对民商法学科建设和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作出了开创性的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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