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中法网依托网络,充分利用所拥有的法律资源,以至
诚的品格,向全世界提供卓然不群的中国法律事务服务。
第二章 服务模式
第二条 中法网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信息手段,向客户提供自由选择式与会员式相结合、免费与有偿相结合、咨询与资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最新、最快、最全的法律服务。
第三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随时登录,免费注册加入中法网,享受中法网免费服务。
第四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随时登录中法网,自由选择适当的服务方式(收费服务)在线提交问题。
第五条 选择中法网收费服务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也可通过传真、特快专递等方式提交问题,并于支付费用后,享受中法网咨询团队提供的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六条 中法网会员服务仅向企业提供。任何企业均可以随时登陆中法网,选择会员服务,并于支付费用后,成为中法网会员,享有会员权限,享受中法网咨询团队提供的专业的法律服务。企业年费会员只能享有本单位法律问题的服务,咨询与本单位有关的法律问题。
第七条 中法网会员应独自享有会员权益,资格不得转让,亦不得代他人享有中法网提供的法律服务。一经查出,中法网有权停止服务。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八条 中法网的服务包括自选服务及会员服务两部分。涉及法律门类齐全,服务形式多样。
(一)自选服务
1.汇总解答
客户通过“汇总解答”栏目提交提问表单。中法网将收到的问题进行汇总,针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解答结果发表于网上。
2.声讯咨询
中法网在网上公布咨询电话,客户可直接拨打该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中法网给予客户5分钟的免费解答。
3.个案解答
客户就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向中法网提出咨询,由中法网做出一对一的个性化解答,阐述该问题所涉及的法律的理解与适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此项服务为有偿服务。涉及法律以外问题的咨询或标的特别巨大的法律问题的咨询不在本服务范围之内,需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
4.诉状审查
客户将其制作的诉状提交给中法网,中法网根据客户提供的事实及证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改,并及时将修改意见回复该客户。必要时可帮助客户拟定诉状。
5.专家论证
客户提出专家论证申请,中法网与客户就费用协商一致后,与客户签署《专家会诊服务合同》;中法网于合同生效后立即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团进行会诊论证,形成专家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6.法律危机解决方案
客户将其遭遇的法律危机向中法网提出申请后,中法网经审慎研讨为客户提供实用、全面的解决方案,帮助单位或个人解脱危机。
7.投资全程法律服务
依据客户的需求中法网提供投资的法律及政策的调研论证,具体到某市、某县的投资法律环境的调研论证 ,出具法律意见书,运行过程法律指导,及投资后法律服务等一条龙法律服务。
8.个性服务
客户依据自身的需求向中法网提出服务要求,中法网依据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客户解决难题。
(二)会员服务
针对会员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需求, 为其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 中法网为会员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及其他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 中法网对会员在日常经营中应注意的问题或应如何依法办理,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 中法网对会员同其他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等的正式接触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
供法律意见。
(4) 中法网协助会员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5) 会员可免费查询中法网上的法规信息、 司法解释信息、公报信息。
(6) 会员可免费查询中法网合同范本、法律文书范本信息。
(7) 会员可要求中法网提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公报信息、合同范本、法律文书范本。
第四章 服务方式
第九条 声讯咨询
中法网在网上公布咨询电话,客户可直接拨打该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中法网给予客户5分钟的免费解答。
第十条 在线咨询
1.客户可通过各产品栏目在线提交问题表单。中法网接收客户提问后,属免费咨询项目的,中法网将收到的问题进行汇总,针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解答结果发表于网上;属收费服务项目的,客户未支付费用前也可在线提交问题,但中法网声明将于收到客户的付款证明后提供服务。
2. 客户支付费用后,中法网于收到咨询问题的24小时内响应服务;解答所需时间以中法网向客户告知的期限为准;如须延期,中法网应及时告知;若会员未及时收到答复信息或告知信息,可能系客户地址填写有误或因特网信息传输延迟、失误所致,会员应及时向中法网查询。
3. 中法网根据会员提供的事实及证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咨询解答,并及时将制作的《答复文件》发送给会员;客户对其咨询时所提供的事实、数据、文字等信息承担法律责任。《答复文件》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其格式和文字)属于中法网所有。
4. 客户可以就某一法律问题再次向中法网咨询,由中法网依据前次解答文件进行解释。
5. 客户可就相同问题再次进行咨询时,可以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方式向中法网发送,并在文件中注明第一次提交问题的时间及问题主题。对客户的再次咨询中法网依据已经制作的解答文件作出解释。
第十一条 特殊方式咨询
1. 客户将相关资料及咨询要求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邮寄形式发至中法网。
2. 中法网收到上述资料后,即进行初步审核,并及时与客户联系。
3. 对于会员的提问,中法网将直接进行解答;对于普通客户的提问,中法网于收到付款凭证后及时进行解答。
4. 中法网根据客户提供的事实及证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咨询解答,并及时将制作的《答复文件》发送给客户;客户对其咨询时所提供的事实、数据、文字等信息承担法律责任。《答复文件》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其格式和文字)属于中法网所有。
5. 客户可以就某一法律问题再次向中法网咨询,由中法网依据解答文件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会员咨询
1. 会员支付费用后中法网为其开通权限。
2. 已开通权限的会员可通过"会员登陆"窗口提交提问表单。
3. 中法网于收到问题的24小时内响应服务;解答所需时间以中法网向会员告知的期限为准;如须延期,中法网应及时告知;若会员未及时收到答复信息或告知信息,可能系会员地址填写有误或因特网信息传输延迟、失误所致,会员应及时向中法网查询。
4. 中法网根据会员提供的事实及证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咨询解答,并及时将制作的《答复文件》发送给会员;会员对其咨询时所提供的事实、数据、文字等信息承担法律责任。《答复文件》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其格式和文字)属于中法网所有。
5.会员可以就某一法律问题再次向中法网咨询,由中法网依据已作出的解答进行解释。会员再次就相同问题进行咨询时,可以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中法网发送,并在文件中注明该问题的问题号,以便中法网对该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和解答。
6.会员可传真、特快专递等方式提出咨询问题,但应告知中法网,否则中法网对咨询文件接收的延误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服务程序
第十三条 声讯咨询
客户可直接拨打中法网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中法网给予客户5分钟的免费解答。
第十四条 汇总解答
客户通过“汇总解答”栏目提交提问表单。中法网将收到的问题进行汇总,针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解答结果发表于网上,同时,给提交问题的客户回信。
第十五条 个案解答
客户就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向中法网提出咨询,由中法网做出一对一的个性化解答,阐述该问题所涉及的法律的理解与适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制作解答文件,发送客户。
第十六条 诉讼代书
客户可将其拟定的诉讼文书提交给中法网,请求中法网审查。中法网依据客户的文书及其它证据材料,为客户审查修改诉讼文书,并将修改后的文本回复客户。必要时可为客户拟定诉讼文书。
第十七条 商业文书审查
客户可将其拟定的商业文书提交给中法网,请求中法网审查。中法网依据客户的要求(合法性审查或建议性审查)及客户提供的其它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对客户有利的建议和意见,指出对其不利的条款和约定,并将修改后的文书回复客户。
第十八条 专家论证
客户通过“专家会诊”栏目填写表单或通过传真、特快专递等邮递方式向中法网提出申请;中法网收到申请后与客户就费用问题达成一致,与客户签署《专家论证服务合同》;中法网于合同生效后立即组织专家团进行会诊论证,并将论证结论及时回复客户
第十九条 法律危机解决方案
客户通过“法律危机解决方案”栏目填写表单或通过传真、特快专递等邮递方式向中法网提出申请;中法网收到申请后及时与客户联系、协商确定服务价格,并签订法律危机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九条 投资法律问题全程服务
客户通过“投资法律问题全程服务”栏目填写表单或通过传真、特快专递等邮递方式向中法网提出申请;中法网收到申请后及时与客户联系、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订投资法律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十条 个性服务
客户通过“个性服务”栏目填写表单或通过传真、特快专递等邮递方式向中法网提出申请;中法网收到申请后及时与客户联系、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十一条 会员服务
客户通过“会员服务”栏目填写表单或通过传真、特快专递等邮递方式向中法网提出申请;中法网收到申请后及时与客户联系、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订会员法律服务合同。会员交费后,为其开通权限,并依据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章 计费及付款
第二十二条 计费
中法网服务产品单项计费标准及会员法律顾问年费标准依据各产品栏目说明确定。
第二十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客户可通过汇款、信用卡、直接支付等方式付款。
(二)以汇款方式支付的,应根据银行电汇、银行信汇及邮政汇款的要求详细填写汇款凭证:通过银行电汇或信汇的,应详细填写电汇或信汇凭证,以正楷字体规范填写汇款人及收款人的全称、帐号或住址、汇出汇入地点、汇出汇入银行名称、金额(大小写)等栏目内容。款项汇出后立即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中法网。通过邮政汇款的,应详细填写汇款凭证,以正楷字体规范填写汇款人及收款人的全称、地址、金额(大小写)等栏目内容,同时必须在《汇款人简短附言》栏内写明汇款用途及用户的登录名。
(三)以信用卡方式支付的,应严格按照信用卡操作规范进行。中法网暂时只支持招商银行一卡通(一网通)网上在线支付业务。
(四)以直接付款方式支付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进行。
其中:
交付支票或汇票的,票面记载事项必须全面清楚,票据必须直接交付中法网财务部;交付现金的,现金必须直接交付中法网财务部。
(五)中法网收到款项后立即开通相关服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法网是中国法律咨询网的简称,由中法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创设。在有关文件中,中法网与中法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同一概念。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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